(五)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负责对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银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3个职能科:
(一)综合科
承担市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件、会议报告;联系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 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督促检查全市安全生产方面有关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和执法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负责起草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组织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和技术推广工作;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参与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的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工作;管理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评价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