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四)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徐州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为理念,以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努力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五)基本要求:坚持行政复议工作服从、服务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努力化解矛盾和争议,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妥善处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行政复议和依法行政相结合,提高立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强化政府自身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创新审理方式,健全公正合理、高效便民、监督到位、保障有力的行政复议体制和运行机制;采取有力可行的措施,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总体水平。
三、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六)做好受理接待,拓宽受理渠道。各县(市)、区政府要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场所,对当事人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创造便利条件。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在接待、办公场所及政府网站公示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审理程序、办事流程图及受理机构等事项,并采取多种方式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七)依法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积极主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或者依法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事项,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解决的途径。市政府法制办要定期通报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受理情况,对无正当理由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要通报批评并督促纠正。
(八)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工作的沟通联系和协调。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重视与法院系统、信访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工作衔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工作的协调机制,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协调配合,使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工作形成合力,共同解决行政争议,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妥善化解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