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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一)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国土资源、发改委、财政、安全、环保、水利、林业、统计等有关部门参加的驻马店市矿产资源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区政府要将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规划编制的专门机构、专门人员,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编制委员会,主要领导要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及时解决规划编制中出现的问题;要从各级财政(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等)中安排落实好规划基础调查研究和编制的专项经费,为规划编制提供必要条件。
  (二)改进规划方法,提高规划决策水平
  第二轮规划编制工作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要改进规划方法,切实提高规划决策水平。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密切配合,及时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成立有广泛代表性的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承担规划的咨询、论证和评估等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群众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区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统筹安排市、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搞好规划的衔接和协调。
  (三)切实加强规划基础工作
  充分利用已有成果,深入进行资源可供性及环境容量分析,提高规划的前瞻性。严格核实资源勘查、资源储量、开发利用、矿山环境及废弃地复垦等规划编制的基础数据。认真做好规划基础调查、资料收集、专题研究以及重大项目和政策建议的论证等工作,确立规划编制基本思路、原则和框架,完善编制工作措施,夯实规划编制基础。
  (四)时间要求
  县级规划年底前完成预审稿报市国土资源局预审,2008年4月底前上报省厅审批。

  附件:驻马店市矿产资源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驻马店市矿产资源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组 长:耿广智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邱新慧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勇智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徐友灵  省第三地质调查队队长
  成 员:王永宇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超福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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