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完善政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保障政府应急救援畅通。进一步整合市、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对专项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预案可靠性;建立和完善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加强事故前预警、事故中响应和事故后处置与恢复的能力,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组的技术指导作用,提高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
(二)加强企业单位和社会力量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全社会防范重特大事故的能力。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应急队伍建设,不断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抢险和救援能力;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强化企业单位建立完善、有效的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三)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安全生产重大事件的物资、器材、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医疗抢救救护中心;建立应急拨款机制;建立物资长期和短期储备系统;建立物资器材紧急购置、调拨、征用系统;建立救援救护(含志愿)队伍紧急召集、调动系统。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体系
(一)利用现代通讯、信息网络等先进技术,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步伐。利用车载电话、移动电话、计算机网络等现有信息资源,建立高效灵敏、反应快捷、运行可靠的信息网络体系,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为各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各系统内局域网和公共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信息和办公自动化工作网络。开通“湖州安全生产网”,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标准公开;实现与有关行业联网,形成事故情况的网上按时上报制度;探索建立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动态监控,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信息服务。
六、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
(一)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体系,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逐步建立由专业培训、职业培训、企业培训和社会化教育培训构成的,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整合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完善培训基地网络建设,合理布局安全生产三级、四级培训机构;2008年,全市建立7个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师队伍建设。
(二)进一步理顺教育培训的内容、对象和方法,不断提高社会各个层次的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纳入“五五”普法教育内容;每两年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对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人和市、县(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培训;每年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乡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人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专项培训;每年组织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各种形式的培训和轮训;依法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特别强化重点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加强对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各类培训教育的检查指导;广泛开展外来民工安全生产免费培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