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劳社[2006]77号)
各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人力资源局、社会发展局:
现将《湖州市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湖州市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建立和完善统筹城乡就业的管理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平等就业、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全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座谈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对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各种壁垒和障碍,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全面推进我市的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建设,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充分就业。
(二)工作目标。深化就业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覆盖城乡的新型劳动保障制度和相关政策体系,促进城乡劳动者素质全面提高和就业稳定,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就业结构比较合理。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资源管理制度,实现城乡就业的统筹规划和调控管理;二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和促进就业政策,实现城乡劳动者的平等就业;三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为城乡劳动者就业再就业提供良好服务;四是建立城乡统一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提高城乡劳动者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五是加快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妥善解决城乡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
通过试点工作,要加快城乡劳动力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就业,特别是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就业;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特别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至2008年底,全市农村劳动力在第一产业的从业人员比例下降到25%以下。
二、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