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莆田市后海围垦管理局下属企业“莆田市后海水产育苗室”增资和更名的批复
(莆政综〔2007〕228号)
市委农办:
你办《关于上报莆田市后海围垦管理局下属企业“莆田市后海水产育苗室”申请企业增资和企业更名的请示》(莆市农办[2007]84号)悉。经研究,同意莆田市后海水产育苗室以其依法拥有的42.805公顷养殖池(海域使用权国海证05353004号)进行评估,评估值用于企业增资, “莆田市后海水产育苗室”增资后更名为“莆田市后海垦区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更名后企业性质和人员编制保持不变。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