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卫生局关于调整乙脑疫苗流脑疫苗免疫程序及服务方式的通知
(湖卫〔2007〕14号)
各县(区)卫生局(社会发展局),市级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有效防控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发生和蔓延,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我省乙脑、流脑疫苗预防接种管理的通知》(浙卫发〔2006〕311号)要求,结合一类疫苗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信息化现状,决定自2007年起对全市乙脑疫苗和流脑疫苗的免疫程序及服务方式做如下调整,请各县区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乙脑减毒活疫苗预防接种
(一)免疫程序:共注射3剂,8月龄基础免疫第1剂,1.5~2岁加强免疫第2剂,6岁加强免疫第3剂。
(二)服务形式:由原每年流行季节前接种,调整为常年接种,为避免个别儿童因接种而引起偶合反应,每年的7月、8月、9月(乙脑流行季节)不开展接种。
二、A群流脑疫苗预防接种
(一)免疫程序:共注射4剂,6~18月龄基础免疫2剂,2剂接种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3岁、6岁时分别加强免疫第3剂、第4剂,第3剂与第2剂接种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年,第4剂与第3剂接种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年。
(二)服务形式:由原每年流行季节前接种,调整为常年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