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当年盈利,未发生环保、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违法事件。
4.已被认定为明星企业的,不再列入认定范围。
(二)认定指标设置
评定指标按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两大指标设定,共7项指标,共计100分,今后根据实际情况对指标进行调整完善。
1.科学发展(50分)
(1)亩均工业增加值(20分)
计算公式:亩均工业增加值(万元/亩)=企业工业增加值(万元)/企业占地面积(亩)。
以参评企业中的最高值为基准值(得满分),其他参评企业得分=企业指标值/基准值×20;
数据来源:统计局、国土资源局。
(2)销售利润率( 15分)
计算公式:销售利润率(%)=销售利润总额(万元)/销售收入(万元)。
以参评企业中的最高值为基准值(得满分),其他参评企业得分=企业指标值/基准值×15;
数据来源:统计局。
(3)创新能力(15分)
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包括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的研究开发机构、市级以上技术中心或研发中心等),省级以上得5分,市级得3分。无上述机构的不得分。
科技研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达到相应比例的,得3分。以参评企业中占比最高的为满分,其他企业依次递减;无科技研发投入不得分。
专利申请及授权数,本年度发明专利每申请受理1项得1分,每授权1项得2分,其余每申请受理1项0.5分,每授权1项得1分,满分4分,加满为止。
新产品开发数,本年度获省级以上新产品认定的每1项得1分,满分3分,加满为止。
数据来源:经委、科技局。
2.社会和谐(50分)
(1)亩均实缴税金(20分)
计算公式:亩均实缴税金(万元/亩)=企业实缴税金(万元)/企业占地面积(亩)。
以参评企业中的最高值为基准值(得满分),其他参评企业得分=企业指标值/基准值×20;
数据来源:国税局、财政(地税)局、国土资源局。
(2)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率(10分)
计算公式: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率(%)=(1-本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上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100%
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吨标煤/万元)=企业综合能耗(吨标煤)/企业工业增加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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