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组织(2008年2月)
市政府成立整顿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自备井领导小组,负责中心城区自备井整顿工作,协调整顿自备井的重大问题。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主管公用事业、水利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水利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供电公司、市广电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及浉河区政府、平桥区政府、南湾湖风景区、羊山新区、信阳工业城负责同志为成员。
(二)普查登记(2008年2-3月)
市水利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组织有关所属单位及浉河、平桥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对中心城区自备井进行普查。自备井普查由浉河、平桥区水利局和市水利局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先进行自查,然后由市水利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进行核查。
普查工作要查清未经批准擅自取水和经过批准发放取水许可证取水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取水户的单位或个人名称、法人代表、取水时间、取水量、是否经过批准或者批准的时间和期限等。
(三)宣传发动(2008年4月)
市政府召开整顿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自备井工作动员大会,对整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宣传媒体,对整顿工作进行及时报道。采取张贴通告、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集中宣传。
(四)实施整顿(2008年5月-9月)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浉河、平桥区政府应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在市整顿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自备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整顿自备井工作的具体实施。南湾湖风景区、羊山新区、信阳工业城内的整顿自备井工作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负责。对于未经审批许可且不具备补办有关手续条件的自备井,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以封闭的,一律采用粘土封填的方式进行封填;对于经过批准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期限届满,不符合延续许可条件,依法应予以封闭的,水质好、水量保证率高的自备井,吊出水泵,井口加钢板焊死;使用价值较小的,采用粘土封填的方式进行封填。
(五)检查验收(2008年10月)
整顿自备井工作组织实施阶段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市整顿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自备井领导小组对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整顿自备井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