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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通知

  4.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
  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优先的原则,加快规范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要因地制宜,综合采取多种模式,提高畜禽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与污染物达标排放率。畜禽养殖场的粪便污水经净化处理可用于农田、绿地的灌溉,或经好氧或厌氧稳定处理,再投加适量的氮磷钾和微量元素,制成液体肥料,作追肥施用;固体粪便污物经生物转化,制成高效生物活性有机肥。同时,对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式养殖小区实行规范的环境管理,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在重点区域、流域、生态敏感区严格控制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新建的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式养殖小区必须执行环境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5.治理土壤污染与农村面源污染
  通过土壤污染调查全面掌握全市的土壤污染现状、污染范围、主要污染物和污染程度,分析土壤环境污染的特征,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治对策,为土壤环境功能区划与规划、土壤资源合理开发与利用提供科学依据,为制定农业生产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土壤污染类型(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复合污染等),选取有代表性的区域(污灌区、固体废物堆放区、矿山区、工业废弃地等)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生产,实施沃土工程,避免或减轻土壤污染,促进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膜等农用化学品,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搞好农作物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妥善处理村镇生活垃圾和污水,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
  6.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在前几年开展生态示范创建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生态示范创建为抓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等产业,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引导农村经济社会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的道路。
  在一些重要生态功能区率先进行生态县(市)的建设工作;引导和推动一批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生态环境的乡镇、村率先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以构建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为目标,开展林业生态县(市)创建活动;以有效利用农业资源、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为目的,开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示范创建活动。
  到2020年,全市建成3个村镇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基本完成60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建设,建成2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1处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示范工程、2处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3个无公害食品和2个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创建6个环境优美乡镇,60个生态文明村。5个县(市)的环境监测、监管和宣教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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