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通知
(三政办〔2007〕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门峡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三门峡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为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三门峡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农村环境监管,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发展生态产业,倡导生态文明,优先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状况,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环境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在全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以下简称“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六个基本原则:1.协调发展、互惠共赢的原则;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3.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4.因地制宜、分区指导的原则;5.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6.科技先行、多方筹资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农村生活与生产环境得到切实改善,全市大部分村庄达到布局合理、环境整洁、环保基础设施配套的标准;有效控制农村地区环境污染的趋势,基本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畜禽养殖业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公众环保意识得到全面提高,农村生活与生产环境得到显著改善,逐步把我市广大农村建设成为“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近期目标:到2010年,初步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基本实现道路平整、庭院整洁,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部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迈出较大步伐;农村地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效,重点区域与流域养殖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饮用水安全状况得到改善,土壤治理与修复取得试点成果;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提高,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得到初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