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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五是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整治。各级公安部门要会同工商部门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违章经营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整治,坚决取缔窝脏销脏的收购点和无证无照的收购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市场准入关,各县市可以从确定一至二家废旧通信器材收购站点,从根本上堵住销脏渠道。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总结表彰阶段(2006年2月16日至2月28日)
  各县市及相关部门要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搞好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措施,巩固专项行动成果。专项行动结束后,全州将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及公安、工商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制订实施方案并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同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及通信企业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努力提高打击防范能力,把案件高发的势头压下去,把重点地区、重点区段整治好。
  (三)加强督促检查。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市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专项行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组织领导不力、目标不明确、措施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和对突出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的要通报批评;对工作走过场,案件仍然高发的地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坚持标本兼制。各县市要把专项行动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建立完善由地方政府牵头,政法机关、工商部门、通信企业参加的协调工作机制,形成打击整体合力;要逐步建立地方政府牵头,公安机关进行业务指导,通信企业参加并提供经费和人员支持的专职或兼职护线队伍,进一步完成护线目标责任制,逐步建立我州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严格信息报送。各县市及州公安局、州工商局每周四下午18时前要上报本周行动开展情况,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要及时报送州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案件、重要情况信息要随时上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并于2006年2月28日前报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
  开展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仰  协 州政府副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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