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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专项行动时间、步骤及工作重点
  (一)时间:2005年12月30至2006年2月28日。
  (二)步骤及工作重点: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阶段(从12月30日起至1月15日)
  一是宣传动员,营造舆论氛围。各县市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攻势,敦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二是全面调查摸底。各县市和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当前本地盗窃通信设施违法犯罪案件的分析研究,善于发现特点规律,确定工作重点。各通信企业要积极向公安机关汇报通信线路及设施被盗情况,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三是对辖区废旧金属收购主体经营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摸排,摸清收购站点和小红炉、冶炼厂底数并逐一登记造册。元月10日前后,州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联合组织军、警、民对凉山重灾区西昌市的废旧金属收购点进行一次突击检查。
  第二阶段:集中打击,整治阶段(1月16日至2006年2月15日)
  一是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的违法犯罪。各级公安机关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警力,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手段,积极发挥通信部门的优势,及时发现、尽快破获一批现案和积案,摧毁一些犯罪团伙,抓获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形成强大的打击声威。
  二是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各县市及公安机关要将盗割通信线路、破坏通信设施的重点区段和重点地区进行认真梳理、筛选,对发生的大案、要案、积案要进行全面清理,深入排查线索,实行挂牌督办。对盗窃破坏通信设施的重大恶性案件,所涉及县市要由分管领导亲自挂帅,成立专案组,限期破案。各通信企业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投入专项行动,强化人防、技防措施,在人力、物力上积极支持和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主动支持工商部门加强对废旧金属收购行业的监管。
  三是要密切协作,发挥合成作战的优势。专项行动中,各县市、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互通信息、通力配合。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要围绕“打现行、破积案、追逃犯”的目标,加大对案件的侦破力度;治安部门、派出所要与工商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辖区内废旧物品收购业和废旧金属加工业的监督、检查,结合清理整治出租房屋、暂住人口和清理三无外来人员、零包贩毒吸毒人员,配合刑侦部门开展案侦工作;法制部门要认真研究专项行动中出现的疑难法律问题,及时提供指导;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好狱侦工作,为深挖犯罪提供线索;宣传部门重点作好对所破大要案的宣传报道。
  四是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打击盗窃通信设施违法犯罪的有关司法解释,准确定性,严格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并主动协调检察、法院,力争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一批犯罪分子。对不够刑事处罚但符合劳教条件的要依法劳动教养,对属一般违法或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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