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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2.州、县调查任务分工。州负责本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和指导县土地调查工作。县具体实施农村土地调查、权属调查和基本农田调查。县负责本级城镇土地调查及地籍数据库建设。州、县具体分工如下:

  (1)州承担工作任务。一是州级汇总及数据库建设。包括: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成果的初检,建设州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二是组织实施等其他工作。包括全州土地调查宣传工作,技术指导、调查办公室工作、项目招投标、总结表彰及其它有关实施保障等工作。

  (2)县承担工作任务。一是完成农村土地调查。包括组织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查清土地利用现状和分布情况;开展农村土地权属调查,查清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以及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使用权界线调查;配合州完成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二是完成基本农田调查。在农村土地调查基础上,开展基本农田调查,依据基本农田规划、划定和调整的资料,将基本农田地块上图,并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三是城镇土地调查。完成县城所在地建制镇及县级工业集中发展区的城镇土地调查,并建设地籍数据库;可同时组织完成其他建制镇和村庄内部的地籍调查。开发区调查在城镇土地调查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内容包括开发区各类产业用地面积、空间布局和结构,土地利用强度、集约度等,并制作开发区土地利用挂图。四是组织实施等其他工作。包括土地调查宣传,技术指导、调查办公室、项目招投标、总结表彰等有关工作。

  3.保障措施。此次土地调查时间紧,任务重,技术难度高,经费支出大,为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按时保质完成。要从政策、技术、机制和经费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充分有效的保障措施。

  (1)政策保障。土地调查成果将作为核定各县实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状况、新增建设用地数量、建设用地总量、农用地转征用和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各项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依据。土地调查完成后,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登记、土地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耕地及基本农田数量核实、新增建设用地数量核定等土地管理工作,应以调查成果为依据。

  (2)技术保障。一是此次土地调查将充分利用航天航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定位和数据库及网络通讯等技术,形成集信息获取、处理、存储、传输、分析和应用服务为一体的、内外业相结合的土地调查技术流程,建立互连互通的 “州-县”二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大大提高调查工作的质量、效率和信息化服务水平。二是具备土地调查资质的队伍和经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人员,方可承担调查任务。三是由于我州县级土地调查技术力量薄弱,技术人员欠缺,各县需整合技术队伍,配置骨干人员,同时争取省级给予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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