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土地调查的比例尺与坐标系。一是按国家提供的基础图件,全州农村土地调查以1:1万和1:5万比例尺开展农村土地调查。二是在县城所在地的建制镇等城镇范围内开展大比例尺调查。全州建制镇、开发区、工业仓储等城镇土地调查采用1:500比例尺。三是农村土地调查坐标系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城镇土地调查坐标系由各县自行确定。
四、主要成果
通过开展全州土地调查工作,全面获取覆盖全州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信息,形成一系列不同尺度的土地调查成果。具体成果主要包括:数据成果、图件成果、相关文字成果、土地数据库成果等。
(一)数据成果。
1.州、县土地面积数据;
2.基本农田面积数据;
3.不同坡度等级的耕地面积数据;
4.城镇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
5.各类土地的权属信息数据。
(二)图件成果。
1.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2.基本农田分布图件;
3.各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4.土地权属界线图件;
5.土地调查图集。
(三)文字成果。
1.综合报告。
(1)土地调查工作报告;
(2)土地调查技术报告;
(3)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2.专题报告。
(1)基本农田状况分析报告;
(2)各城镇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四)数据库成果。形成集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影像数据等内容为一体的州、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主要包括:
1.土地利用数据库;
2.土地权属数据库;
3.遥感影像数据库;
4.基本农田数据库;
5.各城镇地籍信息系统。
五、组织实施
(一)进度安排。2007年7月1日全面启动调查工作,在国家提供的调查基础资料后,用两年半时间全面完成全州土地调查工作。一是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开展农村土地调查,逐地块查清全州城镇以外农村每块土地的位置、类型、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和权属状况。二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全面开展城镇土地调查,2009年底完成全州县城所在地建制镇的城镇土地调查。三是2009年底在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的基础上,通过调查汇总统计分析,查清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和房地产等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四是2009年底完成基本农田的上图、登记、造册,查清全州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五是2010年上半年,完成包括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基本农田数据和城镇调查数据的州、县二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的建设,为全省土地利用数据库提供数据库成果,实现全国、省、州、县土地调查信息共享。六是通过变更调查,将土地调查成果统一到2009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逐级汇总土地调查成果。同时,建立全州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