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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城镇土地调查。依据地籍调查技术规程,充分利用已有地籍调查成果,查清城镇内部建设用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数量、用途等。通过汇总分析,掌握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服务、房地产、开发园区等用地利用状况。

  (三)基本农田调查。由县组织,依据本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块)划定和依法调整的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区块)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出各级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登记造册。

  (四)州、县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一是建立州、县土地利用数据库。按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于一体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权属数据和基本农田等数据进行管理;以州为单位,结合县级管理模式,整合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州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州、县二级土地利用数据库要为省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对州、县级土地数据到地块的查询检索、统计汇总、分析输出、及时调用和定期备案等提供服务。数据库之间要提供访问和调用接口,满足数据上传、接收、交换、备份、更新维护、日常应用等工作需要。二是建立州、县地籍信息系统。州、县要按照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组织建立地籍信息系统,对城镇土地调查的图形数据、宗地属性及各种表、卡、册等数据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并提供编辑录入、查询统计、日常变更、制图输出、登记发证及办公流程等管理功能,满足日常业务及管理需求。

  (五)成果汇总。一是数据汇总。在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基础上,逐级汇总行政辖区内的各类土地利用数据以及基本农田和城镇建设用地等数据,形成全州各级行政辖区内的综合及专题调查汇总成果。二是图件编制。利用数据库管理和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技术,对全州土地调查图形数据进行整理缩编,编制出州、县级系列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件(集)等。三是成果分析。根据土地调查结果,结合相关资料信息,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对耕地、基本农田等各类土地的数量、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判土地利用的集约节约程度,预测变化趋势,为土地科学合理利用、节约集约利用提出建议。根据土地调查及分析结果,编制州、县土地调查报告。

  为保持调查成果现势性,按省统一部署,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每年进行一次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对土地利用变化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及时汇总调查成果。全州建立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区域、耕地、建设用地等进行变化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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