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检查考核2006年度消防工作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7〕1号 二〇〇七年一月四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省、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全面掌握全州各县市人民政府2006年度消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全州消防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州政府决定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考核组,对各县市政府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州政府组织并组成由州财政、州发改委、州规划建设局、州安监局等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检查考核组。检查考核组办公室设于州政府办公室。
二、检查考核时间
2007年1月15日至2007年1月25日。
三、检查考核内容
(一)各县市政府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各县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和省、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及“6.29”全州消防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三)各县市政府《2006-2007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中200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检查考核方法
检查考核分四个小组进行,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
五、要求
(一)各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考核工作。
(二)参加检查考核的各单位派科以上干部参加,带队组长为处级领导干部,车辆及行程安排由各带队单位具体负责。
(三)各工作组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求真务实,切实掌握各地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四)检查考核工作结束后,各组长单位要将检查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07年1月31日前报州政府检查考核组办公室。
(五)考评小组与政府接洽后,采取先听取县市政府汇报,后查阅资料的工作程序。
附件1:
检查考核分组情况及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