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健全和谐有序的保廉机制。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中层干部述职评议制、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制、重点岗位轮流制、一般人员定期轮岗制;完善谈心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六条禁令”,认真落实“九不准”规定,确保全年安全平稳运行无事故。
四、实施步骤
这次开展作风建设活动的对象是:“中心”全体工作人员,重点是各级干部。活动贯穿全年,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提高认识阶段(2-4月)。3月15日全市动员大会后,分别召开“中心”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作风建设活动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要求,部署工作任务。制订“中心”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意见,建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分工,分头落实。
2、查找问题、边整边改阶段(5-8月)。“中心”及各窗口、分中心、处室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采取多种途径广泛征求意见,找准单位和个人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抓好专项治理和集中整治。有关整改情况要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建章立制、总结提高阶段(9-12月)。要结合整改,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有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的经常化、制度化。
五、组织领导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作风建设的领导,“中心”成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宋营同志任组长,季朝平、许方明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督查一处、督查二处、市长热线办、机关党总支、窗口负责人代表组成,由季朝平同志具体分管这项工作。下设办公室,由闵耀同志任主任,周赵云、陆建琴、庞娟英、汤新英、徐忠平等同志担任组员,汤新英同志为联络员(联系电话:2220011)。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抓作风建设、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承担责任,带头强化服务。“中心”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窗口、分中心、处室要按照“中心”的活动方案,细化任务,同步推进。
2、有机结合,务求实效。各窗口、分中心、处室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作风建设与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与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会管理、建设服务型政府,与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与完成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要着力解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化解。要通过突出“12个字”、落实12项主要工作,确保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