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规模30分。引进项目平均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得基本分30分;平均规模低于3000万元,每降低1%扣1分。当年引进并开工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且协议内资3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每1个得1分;1亿元以上,且协议内资5000万元以上,每1个得2分;3亿元以上,且协议内资12000万元以上,每1个得3分;5亿元以上,且协议内资15000万元以上每1个得5分。当年引进并开工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且协议内资3000万元以上的高技术产业投资、重大装备制造业、节能降耗等循环经济项目,每1个项目在大项目得分的基础上再加1分。
3、竣工项目15分。协议内资千万元以上项目竣工率达到40%,且实到内资占协议内资60%,得基本分15分,完不成的,每差1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
4、统计数据正确率及报送时效10分。统计数据必须全面、正确、及时,项目清单中的建设内容具体清晰(包括投资主体、建设内容、主要工艺及设备、产能),及时、准确、全面报送有关统计资料的,得基本分10分;投资主体、建设内容不具体,形象进度不相符,每发现1项,扣1分;对数据多报、虚报、重复报等造假现象,每查出一个项目扣2分,直至扣完;不按时报送统计资料的,扣1分;本项考核最低为零分。
5、组织领导工作5分。引进内资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分解目标到位、项目资料齐全、基础工作扎实、服务跟踪到位。其中:成立机构,配备人员、经费,得1分;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对外来投资者服务到位,投资环境改善明显,得1分;参加省市国内重大招商引资活动任务完成突出、项目落实良好、引进省外重大项目成绩显著,得3分。
6、产业导向。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主要指引进《湖州市限制和淘汰制造业落后生产能力目录》中项目),每引进一个项目扣1分,并不列入统计考核范围。
7、集中布局。在开发区、工业园区或城镇工业功能区以外新布点的项目,每个项目扣0.1分(股权转让项目除外)。
(四)考核结果
领导小组形成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市委市政府对县区综合考核中内资考核的计分依据。
七、奖励标准
县区完成年度引进内资考核目标的得基本奖;超计划部分,每超10%加奖5000元,最高加奖1万元;完不成计划,每差10%扣5000元。
当年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以上且实到内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开工1个奖励5000元,竣工1个奖励1万元;3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开工1个奖励1万元,竣工1个奖励2万元;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开工1个奖励2万元,竣工1个奖励5万元。大项目开工后,停建的,在当年奖金额中核扣(与投资考核重复的项目,从高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