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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凉山州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报送文件简报及工作联系等事项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凉山州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报送文件简报及工作联系等事项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7〕31号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二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州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办公室:

  凉山州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州信息化办)既是州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又是州政府直属主管全州信息化与信息产业工作的正县级行政机构。州信息化办职责已经中共凉山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凉编委〔2006〕12号文核准。为便于工作和联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各部门向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报送的涉及信息化与信息产业(含: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经济信息化、社会信息化、先进网络文化、信息基础设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产业、信息安全保障、信息技术应用、信息化教育培训等)的文件、简报和综合性调研材料,应同时抄送州信息化办,并在文尾抄送范围中予以标注。
  二、各县市、各部门报(抄)送州信息化办的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现行公文传递渠道报送。
  三、各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州级各部门办公室、各有关单位办公室为州信息化办与各县市、各部门联系工作的渠道。州信息化办到各县市、各部门进行工作调研的有关接待安排,由该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或部门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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