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开学相关工作督查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7〕34号 二○○七年三月二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搞好领导干部作风整顿活动,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和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今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3月5日开始,对全州中小学收费情况、新机制改革落实情况、学校安全卫生等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中小学收费,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学校安全、卫生、学生入学、留守儿童管理、启动和贯彻落实《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巩固“两基”成果、强化学校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凉委发〔2007〕3号)、《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州中小学领导干部管理体制相关问题的通知》(凉委办发〔2007〕12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标准(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凉府办发〔2007〕2号)的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的情况。
(一)规范教育收费的情况。
1.执行省、州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政策的情况,有无擅自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的问题。
2.有无违反规定征订教辅材料情况,有无违反规定收取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强迫学生参加保险等情况。
3.规范办学行为的情况。有无“一校两制”、“校中校”、违规举办各种补习班、提高班等问题。
4.收费公示制,“一证一据”制,代管费“结算制”,治理工作责任制,以及群众投诉举报查处等方面的情况。
(二)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情况。
1.是否将新机制改革中央和省的学杂费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及时、全额划拨到校;是否按规定及时拨付原省定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
2.是否将国家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发放到每一位应免费的学生手中,已收教科书费是否清退给学生。
3.“普九”债务是否从学校剥离,纳入政府“消赤减债”计划;是否有债权单位和个人追索债务从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
(三)安全卫生工作的情况。
1.贯彻落实凉山州卫生局、凉山州教育局转发《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春季开学前学校卫生安全集中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凉卫办发〔2007〕41号)和《凉山州卫生局、凉山州教育局关于加强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和麻疹防治工作的通知》(凉卫办发〔2007〕42号)精神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