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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建章立制(7月至8月底)。7月份以后,各级各部门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本地本部门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控制新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格项目报批程序,严格控制专项经费开支。州清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向各地、各部门通报联席会议审核意见并对保留的项目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或完善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和规范的规章制度。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和直属单位于5月10日前向州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州纠风办)报送清理工作总结。

  9月底,州清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在总结各地、各部门经验以及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省上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规范我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报州政府批准发文。

  五、做好清理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清理工作的领导,把清理工作纳入纠风工作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各地、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对清理工作负总责,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各部门要围绕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于本部门本系统的业务工作,研究提出具体的清理措施。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清理工作中的全局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政府和上级部门提出对策建议,随时沟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进展缓慢或问题较多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重点督促,对有关地区和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二)明确工作方针, 注重规范。清理工作要坚持“边清、边停、边抓制度建设”的工作方针,坚决防止一边清理一边继续大搞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在清理期间,一律暂停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除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项目外,各地、各部门以及具有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正在举行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律停止,已收取的费用要立即如数退还。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边清理边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有效监管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措施。

  (三)突出清理重点,上下联动。清理工作要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原则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州级各部门。二是全州性的社会团体组织。三是评比达标表彰过多过滥,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四是专门针对企业和采取收费方式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州级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在清理工作中要率先垂范,带头清理、带头规范、实现预期目标,同时还要抓好本系统的工作,协调和政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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