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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宣传活动,联系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宣传普及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由市应急办会同市司法局、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结合政府应急能力建设进行宣传。宣传政府加强应急体系和平台建设、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等方面的内容(由市应急办和市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负责安排)。

  (四)以不同特定岗位为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培训

  1.学校教育。积极参与编写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共安全课程教材,使应急防护知识尽快进入课堂(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2.公务员培训。制订培训计划,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培训,不定期举行短训班或专题研讨班;对各部门的应急管理机构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教育;对公务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和案例教育。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托和利用现有条件,整合各方面资源,建设应急管理培训和教育平台,加快人才培养步伐(由市应急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行政学院和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分步实施)。

  3.职业培训。对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在职业资格认定考试中增加相关内容(由市劳动保障局和市安监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分步实施)。

  4.志愿者培训。加强应急技能的培训(由市应急办会同团市委、市民政局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五)以公共场所为阵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制作宣传海报,在社区、农村、企业、学校以及工地、车站、市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二是拍摄公益广告和应急知识短片,在市、县区电视台播出,在公共汽车等运输工具上广泛宣传;三是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摆放展板,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提纲,逐步在公众中推广应急识别系统;四是不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和技术展览等活动;五是利用电子信息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形式扩大防灾信息及应急科普知识宣传;六是创造条件建设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由市、县区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二、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新闻媒体,主动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统一安排,成立由本部门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小组,细化方案,分步实施;同时要落实责任,及时提供素材,主动接受采访,积极做好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县区政府负责组织本地区的宣传教育工作。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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