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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举办报告会、论坛、讲座等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就当前公共安全形势、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等问题,举办形势报告会;依托电视台、广播电台、图书馆、科技馆等载体和场所,举办多种形式的论坛、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研讨、交流和宣传的力度(由市应急办、市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开展应急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的“四进”活动。根据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提出的“把乡村、厂矿、街道、学校的处置公共危机工作做细做实”,“防灾救灾到户到人、应急救援到点到位”的要求,开展应急管理特别是公共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的活动。结合区域特点和应急工作实际,山区农村以防御自然灾害为重点,企业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社区、学校以平安建设为重点,采取典型示范、案例引导、培训演练、宣传教育等方法,加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由县区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与经贸委(经发局)、建设、民政、农业、教育、安监等部门以及基层组织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5.针对特定人群进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对外来民工、暂住流动人口和外籍在湖人员,采取集中宣讲《公众防灾应急手册》、出墙报、放幻灯片、放映时插播应急救护知识内容的短片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在聋哑学校、福利院、敬老院等特殊人群和场合,对不具备阅读能力的人进行讲解和帮助阅读,进行专题讲解或演示,制作宣传橱窗,进行持久而深入的宣传(由县区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和宣传部门会同公安、民政、建设、农业、安监等部门以及基层组织负责实施)。

  6.开展心理咨询服务的宣传。通过科学的心理辅导和正确的舆论引导,及时帮助社会公众梳理各种复杂信息,预防和克服危机中的恐慌心理(由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会同市级各主要新闻单位组织实施)。

  (三)以专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增强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1.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公共安全宣传周和每年“国际减灾日”、“世界气象日”、“全国消防日”、“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110宣传日”、“人防宣传月”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社区、乡村基层群众了解公共安全知识,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掌握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由市应急办会同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气象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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