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7日,实施日期:2010年10月27日)废止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现代商贸业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政办发〔2007〕2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战略决策,根据《中共湖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湖委〔2006〕4号)精神,就促进我市现代商贸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方向和重点
(一)发展方向与目标
1.发展方向。积极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不断推进商贸流通业的现代化水平,大力引导现代商贸业向经营连锁化、物流配送化、管理网络化、企业规模化、业态新型化、服务系列化、设施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2.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3%以上,力争达到450亿元;全市商贸增加值年均增长13%;连锁经营企业零售额占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30%。
(二)发展重点
3.着力培育一批商贸优强型企业。加大商贸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力度。以培育“十大现代商贸旗舰”、“50强商贸流通企业”为抓手,形成一批实力强、贡献大、行业领先的商贸优强型企业。其中:年成交额超10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20家,超100亿元的2家;年商品零售额超5亿元的企业5家,超10亿元的2家,超20亿元的1家;批发企业销售额超10亿元10家,超20亿元8家;全市三星级以上宾馆40家以上,五星级宾馆5家以上;国家特级酒家10家。
4.着力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加快推进现代流通方式。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向城市社区新村和农村发展,提升便民消费服务水平。支持企业加快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提高商品运行效率。鼓励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鼓励和支持企业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加快企业家队伍建设。鼓励新兴商贸服务业发展,加快专业特色街区建设。
5.着力培育一批品牌型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大力实施品牌战略,不断创塑名店、名品、名菜,培育和发展新品牌,争创省级、国家级品牌,保护和发展“老字号”商业品牌。以品牌带动商贸经济发展,提升全市商贸品位和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