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07年11月底前,在继续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方案、各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及主体功能区区域政策框架。
3.2008年5月底前,广泛征求县区和部门意见,并结合国家、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进展和相关要求,编制完成《湖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草案)》,按程序报批。
三、工作组织和要求
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涉及范围广,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要以《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充分利用各部门已有的工作基础和研究成果,在市政府规划协调会议制度框架下认真做好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生态功能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要充分发挥市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对规划编制的重大问题进行专家咨询。同时,委托若干科研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科研单位开展相关重大课题研究,协助进行规划编制工作。
为加强组织和领导,成立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县区分管领导组成,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并纳入市政府规划协调会议制度的工作框架内。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吴水霖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伯安和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李建平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县区分管领导为成员(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汪蚕清任主任,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环保局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成员由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具体组织规划编制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要统筹协调,精心组织。财政部门要对规划编制所需经费给予必要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地区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和相关部署,做好相应工作。
二○○七年三月八日
附件
湖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水霖
副组长:王伯安(市政府)
李建平(市发展改革委)
成 员:沈建平(市财政局)
唐建章(市国土资源局)
祝时伟(市规划建设局)
周建明(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