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市领导与广州警备区官兵共迎新春活动。主办单位:广州警备区。拟邀请领导: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市纪委副书记。参加人员范围: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
11.历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新春座谈会。主办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拟邀请领导:市委、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历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参加人员范围: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12.广州市历任市长、副市长新春团拜会。以市政府名义主办。承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厅。拟邀请领导:市委书记,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市政协主席,历任市长、副市长。参加人员范围:市委、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13.历届市政协主席、副主席新春座谈会。主办单位:市政协办公厅。拟邀请领导: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历届市政协主席、副主席。
14.广州春节焰火晚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主办。承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厅。拟邀请领导:省有关领导,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及市纪委副书记,市的部分老同志。参加人员范围:各区、县级市和市直有关部委办主要领导,市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主要负责人,宗教界人士、港澳台胞、台商,各战线先进人物和军烈属代表。
15.广州市党外人士高层次、小范围座谈会。主办单位:市委统战部。拟邀请领导: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和市委有关领导。参加人员范围: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
16.广州地区新闻界联谊座谈会。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拟邀请领导: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参加人员范围:省、市有关部委办负责同志,中央和港澳媒体驻穗办事机构负责人,省、市主要新闻单位负责人。
(三)“五一”国际劳动节。
17.广州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每三年举办一次)。以市委名义主办。承办单位:市总工会。拟邀请领导: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参加人员范围:省总工会领导;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成员;各区、县级市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工会主席;市直局以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工会主席;受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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