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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要节日期间统筹安排市领导活动的通知(2007)[失效]


  (二)春节期间。

  3.慰问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困难农户、劳动模范、农民工和民政优抚对象。主办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拟邀请领导: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市纪委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慰问对象:我市各类困难企业及各类企业中的困难职工(含下岗工人)、困难农户、省市劳动模范、农民工和民政优抚对象。

  4.慰问老干部。主办单位:市委老干部局。拟邀请领导:市委常委。慰问对象:已离退休的原市六套班子主要领导和享受副省级单项待遇以上的老同志。

  5.慰问驻穗部队机关。主办单位:市双拥办。拟邀请领导: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市纪委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广州警备区主要领导。慰问对象:广州军区、广州军区空军、省军区、海军广州保障基地、省武警总队、省边防总队、省消防总队或其他驻穗军以上单位机关。

  6.慰问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干部、职工。主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工商局等。拟邀请领导: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市纪委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慰问对象: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公安、商业、环卫等部门的干部、职工。

  7.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和市纪委机关离休干部新春团拜会。主办单位: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拟邀请领导;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及市纪委副书记,原市六套班子领导和享受副省级单项待遇以上的老同志。参加人员范围:部分老红军,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机关的离休干部。

  8.广州各界人士迎春招待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主办。承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厅。拟邀请领导: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及市纪委副书记,市的部分老同志。参加人员范围:各区、县级市和市直有在部委办主要负责同志,市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宗教界人士、港澳台胞、台商,各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官员,各战线先进人物和军烈属代表。

  9.广州市军政座谈会。以市委、市政府和广州警备区名义主办。承办单位:市民政局、市双拥办。拟邀请领导:市委常委,市政协主席,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及市纪委各一位领导,驻穗部队军以上单位的主要领导。参加人员范围:广州地区知名军烈属、残疾军人、拥军优属模范和战斗英雄代表,市直有关部委办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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