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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新乡市招商引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新乡市招商引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政[2007]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2008年新乡市招商引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2008年新乡市招商引资实施意见

  2008年全市认真实施“引资、项目”双带动战略,不断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加大世界、国内、华商500强的招商力度,提高招商引资的规模和质量,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2008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实际利用境外资金1.65亿美元;利用市外资金100亿元人民币,其中利用省外资金80亿元人民币。
  二、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在继续坚持对外开放工作月例会、季通报、半年和年底评价等现有制度的同时,落实各县(市)、区党政正职轮流外出招商,市直招商引资部门正职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在外招商,主管副职在外招商时间不少于工作时间的二分之一的工作机制;完善首席服务官制度,扩大首席服务官的来源,市直各部门都要明确一名副处级以上干部代表本部门作为首席服务官,服务好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出台我市新的《新乡市鼓励外来投资优惠办法》,使优惠政策能落到实处;建立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的制度。
  三、强力推进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对于已签合同的招商引资项目,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确保尽快实现资金到位和开工建设。对于已有意向的招商引资项目,合作单位加强与对方的联系和磋商,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支持政策,确保项目尽快签约。依托全市54户重点企业、六大主导产业、七大产业集群,谋划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四、提高招商引资质量。结合我市产业特点,主要围绕制冷、起重、汽车及零配件、电池及原材料、振动机械、医用卫材和纺织七大产业集群,制定吸引战略投资者的详细规划,吸引大公司、大集团在我市设立生产基地、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和地区总部。加大引进世界、国内、华商500强企业的力度,搞好有针对性的小分队招商;今年元-3月份由市级领导带队组成20个小分队到500强企业登门招商;继续鼓励我市54户重点企业拿出优质资产、优势产品、重大项目与战略投资者进行合作,对合作进展突出的予以奖励;积极采用项目融资、股权并购、资产并购、境内外上市等方式,多渠道的引进资金。拓宽引资领域,围绕我市重大工业项目、现代服务业和城市建设,在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一定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上下功夫,同时积极引进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和服务业等领域的招商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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