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建立健全和完善对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行为干预体系。
--2007年,对艾滋病高危行为综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60%以上的娱乐场所服务人员和流动人口。加强和规范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30%以上符合条件的滥用阿片类物质(主要指海洛因)成瘾者提供美沙酮维持治疗。各类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的安全套使用率达到70%以上,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到2010年,对高危行为综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80%以上的娱乐场所服务人员和流动人口。扩大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数量,为50%以上符合条件人员提供美沙酮维持治疗。各类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安全套使用率和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8、规范性病诊疗服务。
--2007年,市级至少建立1个性病诊疗规范性医疗卫生机构(或门诊),性病年发病增长率控制在10%以下。
--到2010年,市级建立2-3个,7个县(市、区)至少各建立1个性病诊疗规范性医疗卫生机构(或门诊)。
9、建成覆盖全市的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自愿咨询检测网络。
--2007年,在全市所有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部分县级综合医院建立艾滋病筛查实验室。逐步建立覆盖各县(市、区)的艾滋病和性病监测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全市所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50%以上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立规范的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场所,开展免费的艾滋病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
--到2010年,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争取建成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全市所有县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建立艾滋病筛查实验室;80%以上的县级综合医院及60%以上的妇幼保健机构设立规范的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场所;全市所有乡镇中心卫生院开展免费艾滋病初筛检测及咨询服务,对不具备建立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快速检测点。市级疾控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逐步应具备辅助性T淋巴细胞检测能力。
10、建立以社区和家庭为主的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救助的社会支持机制,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2007年,对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5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有机会性感染预防和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70%以上得到相应的预防和治疗服务。艾滋病致孤儿童100%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到2010年,对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8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有机会性感染预防和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90%以上得到相应的预防和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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