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省内本职业(工种)技术创新、技术攻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省有关技术部门认定或获省(行业)奖励。
(二)在本职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能水平,具备本职业(工种)某种绝技绝活,在省内产生重要影响,并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三)在省内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企业、行业重大奖励。
(四)国家一类竞赛前10名获得者。
“龙江技术能手”申报条件为:黑龙江省境内各类企业的技能劳动者,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技术技能水平在省内本职业(工种)中居前列,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龙江技术能手”。
(一)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方法,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过程中有突出贡献,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省内龙头行业、企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获得者。
(五)省级一类竞赛前3名获得者。
(六)其他适宜表彰的情形。
第三章 申报、评审程序
第五条 申报程序: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按照申报条件,在规定的范围内自下而上地做好推荐人选申报工作。中直单位由省劳动保障厅负责审核推荐,地市无主管部门的由省行业协会组织审核推荐。
第六条 申报材料。
(一)“龙江技能大奖”。
1.《龙江技能大奖申报表》;
2.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近4年获得的主要技术成果证书、奖励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
4.申报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6寸工作照4-4-张;
5.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二)“龙江技术能手”。
1.《龙江技术能手申报表》;
2.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