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州政府常务会议有关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州政府常务会议有关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7〕49号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九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切实提高行政效能,确保州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有关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7〕31号)精神,现将进一步做好州政府常务会议有关公文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州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材料的准备。经州政府确定的常务会议议题,由议题承办单位负责提交讨论文稿和与议题相关的背景资料、政策法规依据等材料。同时,议题承办单位还要准备对议题进行说明的汇报材料,汇报材料要求突出主题、简明扼要。凡提交常务会议的文稿,议题承办单位要与议题内容所涉及的单位进行充分协商或征求意见,在协商一致或基本一致后形成书面意见。若需州政府出面协调的议题,由分管副州长或委托秘书长、副秘书长召集相关部门协调,达成一致后形成书面意见;对议题内容有分歧的,应将各方意见综合后提出倾向性意见。经议题承办部门或州政府组织协调形成的书面意见,必须由涉及单位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关于州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相关文稿的送审程序。经州政府确定的常务会议议题,议题承办单位应形成比较完备的讨论文稿及相关材料送州政府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审核把关,并报州政府分管副州长审核同意后才能上会。议题承办单位的汇报材料应注明单位和日期。定稿后的文稿、汇报材料统一送州政府办公室综合秘书科复核无误后提交常务会议。

  三、关于州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有关公文的办理。凡州政府常务会议议定需以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或以州政府、州政府党组名义报省政府、州委的文件,州级各部门(单位)原则上应在州政府常务会议后2个工作日内将文稿修改稿送州政府办公室综合秘书科,由综合秘书科分送相关科室按程序办理。

  四、关于州政府常务会议公文办理工作的督办。由州政府办公室综合秘书科负责对州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有关公文办理工作进行督促催办、跟踪落实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州级各部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报送常务会议议定事项有关公文修改稿的,应向州政府办公室书面报告理由并及时向综合秘书科通报。对无特殊原因推迟报送州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修改稿并造成工作贻误的,州政府办公室将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视情节在全州范围内书面通报。书面通报情况与州政府各部门的目标管理挂钩,按州政府对州级部门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倒扣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