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6年度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项目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进行奖励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7〕83号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根据2006年初,州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签订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项目责任书要求,年终,州政府对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考核。
按照考核结果,州政府决定,对2006年度国企改革完成得好的西昌、宁南、冕宁、会理、喜德、雷波、昭觉、越西8个县市的牵头单位和州规划建设局、州商务局、州国资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7个部门的相关责任人给予不超过本单位人均一个半月工资标准的奖励,资金来源自行解决。希望受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2007年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