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州农业局牵头,州林业局、州畜牧局、州审计局、州财政局、州物价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4.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以解决在治理超载超限中以罚代管、只罚不纠和以治超为名谋取私利等问题为重点,建立及时发现和查处公路“三乱”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严禁在公路上设置除车辆通行费收费站以外的各类站卡,任何单位和部门未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公路上设卡拦车检查、收费和罚款。严格规范交通、公安、林业等部门的执法行为,坚决纠正执法不规范、不文明行为,确保公路畅通。落实鲜活农产品直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为农民增收、企业减负创造条件。
此项工作由州交通局牵头,州公安局、凉山交通稽征处、州环保局、州林业局、州畜牧局、州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5.全面清理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危害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6月前,我州已对各县市政府及其部门、州直各部门举办的面向本地区、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义收费的项目,以及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程序滥发钱物的项目要一律予以撤销。切实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负担,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办好事。今后,州直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原则上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此项工作由州监察局、纠风办牵头,州编委办、州发展改革委、州经委(减负办)、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事局、州国资委、州政府法制办等部门配合。
6.清理和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节庆活动的监管,减少和控制节庆活动的数量、规模。各地要对政府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或以其名义举办的节庆活动进行调研分析,并按照政策界限和范围,认真搞好清理登记。及时纠正通过节庆活动拉赞助、搞摊派,增加基层和企业负担,或用公款大操大办,重金邀请演艺明星捧场等铺张浪费、劳民伤财的行为。对利用节庆活动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因把关不严、组织不力导致节庆活动发生严重问题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今年6月上旬,按照省上的部署,我州已向县市和州级部门发了通知,就清理节庆活动进行调研摸底,再适时制定规范的意见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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