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坚持标准,加大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活动的力度,加强师德师风和校风建设,促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四是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折不扣的执行好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此项工作由州教育局牵头,州物价局、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新闻出版等部门配合。
2.加大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
认真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各项政策和规定,搞好药品的挂网“阳光采购”,加大药品招标采购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建立和完善对医疗机构的科学管理和考核制度,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建立健全以财务管理为重点的公开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以优质服务和合理价格取信于患者。坚决制止科室承包收入、医务人员收入同药品销售、医疗收入直接挂钩,坚决查处乱检查、乱用药、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对问题严重的要取消有关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开展医药卫生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努力解决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抓好农村药品监督网和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经营药品、医疗器械活动,加强对药品、医疗广告的监管,有效整治刊播违法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行为。
此项工作由州卫生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州物价局、州工商局、州审计局、州广播电视局、凉山日报社等部门配合。
3.加强对农民负担情况的监督管理。
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对农民负担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免征农业税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执行涉农税收标准和收费公示制、报刊征订限额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严防农民负担反弹。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等伤农坑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健全农民负担监测网络,畅通信息渠道,完善监管和处置措施;扎实推进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农民群众对政策实施情况的知情权 、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决纠正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以及盲目建设、强拆强建等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切实纠正少数干部工作简单粗暴、办事不公、与民争利和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不正之风。积极推进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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