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市场管理确保全州实现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7〕142号 二○○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食盐专营办法》、《
四川省盐业管理条例》,认真落实国家卫生部等十三家部门《实现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行动实施方案》,州政府决定依法整顿食盐市场,规范食盐市场管理,保障食盐专营的正常流通秩序,认真查处食盐市场中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贩运、销售私盐的违法行为,保证合格碘盐的正常供应,以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食盐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
食盐是人民生活的必须品,食盐加碘是消除碘缺乏病最方便、最有效的办法,消除碘缺乏病是关系到提高全民族人口素质,实现民族昌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党和政府关心群众健康,坚持以人为本的最直接、最现实的体现。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有力措施,把规范食盐经营、打击违法行为,确保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市政府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职责,切实管住、管好食盐市场,确保全州人民吃上合格的碘盐。
二、当前我州食盐市场存在的问题
国家对食盐实行专营,从1994年8月23日起国家先后颁布了《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食盐专营办法》、《
四川省盐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违法生产、经营私盐、劣质盐。长时间以来,随着盐政和相关部门的不断打击,食盐市场整体情况有了明显好转。但是金沙江沿岸的会理、会东、宁南、金阳、雷波等县与云南接壤的区、乡、镇的私盐、非碘盐冲销依然十分严重。私盐贩销在个别乡镇还相当猖獗,私盐贩子为逃避查处,绕开流通领域,直接将私盐贩销到户,给食盐市场管理带来了难度。而这些乡镇的个别干部对此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对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的意识淡薄。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对食盐的专营政策,扰乱了我州正常的食盐流通秩序和市场管理,据凉山州疾病控制中心对全州17个县市居民食用碘盐监测抽样结果显示:非碘盐率较2006年有所上升;碘盐覆盖率、碘盐合格率、合格碘盐食用率较2006年均有所下降。情况不容乐观,部分县碘盐食用率指标未达到政府规定指标,如:金阳的合格碘盐食用率为57.67%,美姑的合格碘盐食用率78.33%,严重低于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