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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和领导,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紧密结合生产服务一线对人才的要求,实施灵活多样的培养模式,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积极推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就业为导向,加强创业教育,开展订单式培养。认真开展初中后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落地人才的致富能力。努力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新突破,积极扶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2010年,全省中等专业学校数量达到300所左右,其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达到50所左右。建立高水平的农村职教中心64个、标志性职业学校10所、专业公用学生实训和教师培训基地10类30个。完成10大类50个骨干专业建设。建立技师学院10所、高级技工学校18所、示范性技工学校11所和名牌专业60个。

  3.以提高质量为重点,增强高等学校创新与服务能力。

  按照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质量观的要求,适当控制高等教育招生增长幅度,切实把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在提高质量和优化结构上,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依据高等学校发展定位,实施学校培养层次、培养规模、学科专业的调整,从严治教,走特色发展之路。

  积极推进高等学校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工程,倡导名校名师课程上网,加强立体教材应用,加大以精品课程和名优教材建设为牵引的整体教学改革力度。实施“名师工程”和“高校教学名师奖励计划”,推选一批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深的优秀教师,激励教授投身于本、专科教学,尤其是投身到基础课程一线教学,提升教师队伍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推进教学手段现代化,力争在专业、课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实践教学、考试、毕业设计、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积极推行学分制,强化素质教育。建立教学评估工作制度,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强大学生的实践教育环节,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大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充分调动学生和导师的积极性,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立示范性高职专业30个。

  加强高等学校学科建设,建设省级重点学科190个左右,其中,进入国家级重点学科70个。继续重点推进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的211工程”建设,使其整体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进一步发挥211工程”院校对全省高等教育发展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推进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和东北林业大学的省部共建工作。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兴工业化建设需要,调整优化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点的布局结构,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建立和完善学科梯队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机制,按照“突出重点、定岗倾斜”的原则,制定学科梯队选拔、培养和引进计划,造就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成长潜力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加强政府引导,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继续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以高等学校为基础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加快改革,建立行之有效的机制。实施“一把手”工程,把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并与学校发展规模、专业设置等工作紧密挂钩。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从一年级开始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教育和指导,将就业指导工作贯穿整个大学生活全过程,全面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加强对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培训,使其获得人才测评师、就业指导师等职业资格,实现就业工作队伍专业化。

  积极参与哈尔滨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筹备工作。围绕赛会备战工作,在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场馆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服务、文化交流等计划,提升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设施建设水平。

  4.以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提高德育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实施公民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养成教育,强化生命教育,培养学生的生命意识、良好的心理品质、健康的体魄和防范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

  坚持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全面推进以课程改革为核心环节的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师队伍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深化课程改革,完善课程体系,加强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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