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完成2007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先进单位的决定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完成2007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先进单位的决定
(德政发〔2008〕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各单位:

  2007年,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团结协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不断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较好的完成了2007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全年未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促进了和谐社会和平安德宏建设。根据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潞西市人民政府等16个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一等奖:潞西市人民政府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德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等奖:盈江县人民政府

  梁河县人民政府

  德宏州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德宏州卫生局

  德宏州畜牧局

  三等奖:瑞丽市人民政府

  陇川县人民政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