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申报单位是有佛山市范围内的工商登记证或机构代码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佛山市专利奖申报程序
(1)佛山市专利奖每年9月份受理;
(2)专利权人或专利实施单位按要求填写《佛山市专利奖申报表》,并向所在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申报;
(3)各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根据申报条件和评奖标准对申报评奖的项目进行遴选,再报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
3、申报佛山市专利奖必须提供的材料
(1)《佛山市专利奖申报表》;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代办处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实用新型专利还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检索咨询中心出具的新颖性检索报告;
(4)专利公告文件复印件;
(5)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如专利权人或实施单位财务部门对该项目出具的实施效益证明等);
(6)关系人类生命安全的申报项目(如药品、食品、农药等),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7)工商登记证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申报单位与专利权人不一致时,须提供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申报单位与专利权人签订的独家许可合同复印件。
(五)佛山市专利奖评审程序
1、佛山市专利奖设立评审委员会,委员会内设若干个专业(行业)评审组,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对各区推荐上报的参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提交相关专业(行业)的评审组;
3、项目评审组根据评审标准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4、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评审组的评审意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审定专利金奖项目和专利优秀奖项目名单,并将评出的拟奖项目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内,公众可以提出异议;
5、评审委员会将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拟奖项目报市政府批准。
(六)佛山市专利奖表彰和管理
1、每年召开一次专利奖励表彰大会,对获得佛山市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和中国专利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2、凡在佛山市专利奖评选和评审中违规的,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1)申报单位剽窃、假冒、侵犯他人发明创造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佛山市专利奖的,由评审委员会撤销其奖励,并追回证书、奖牌和奖金。
(2)推荐单位协助他人骗取佛山市专利奖的,由评审委员会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人事部门对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
(3)参与佛山市专利奖评选活动的工作人员在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附件9:
佛山市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战略的
实施意见及其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加快产品技术标准升级步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现就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和意义
(一)目的。标准是商品全球流通的基础和国际市场竞争的焦点。推动标准的国家化和国际化,是企业夺取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标准化是科技创新的平台,是优化生产、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即能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搭建桥梁,为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创造条件,也能为在国际竞争中消除技术壁垒提供支持。当前我市制造业已经从仿造和改造阶段步入创造阶段,自主创新能力日益增强,市场占有率不断扩大,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市级前列,形成了产业集群和技术集约优势。但在全球化大生产格局中,由于缺乏研发、品牌、核心技术和技术标准,我市制造业仍处在全球生产价值链的中、低端位置,产品国际竞争力偏弱,产业国际化发展步伐较慢。因此,必须加快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战略,通过“创新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家化和国际化”的模式,组织和引导企业加强技术标准的研制,促进自主创新与技术标准的融合,积极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抢占产业制高点,提升我市经济的核心竞争力。
(二)意义。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战略,是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的突破和创新之举,也是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促进新型工业化和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战略的重大意义,明确目标,采取措施,确保我市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战略工作取得实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积极发挥技术标准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以“支撑企业自主创新、体现佛山创造、适应国际化和提高效率”为核心,以技术标准研制为重点内容,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企业为主体”的原则,调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战略,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全面提高佛山市科技和经济整体实力。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增强我市各级政府、社会团体、企业的标准化意识,建立适应我市经济发展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运行体制,完善标准化服务支撑体系,探索标准化研制的创新机制,营造政府高度重视、企业积极参与投入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佛山市标准化工作水平,促进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2、帮助我市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化体系,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力争2010年前,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均建立较完善的企业标准化体系,每年有不少于12家的企业获得“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称号。家用电器、陶瓷、铝型材、涂料、纺织服装、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和家具等支柱产业95%以上的产品达到或直接采用国际标准的技术水平,每年获得采标标志的产品不少于100个。继续保持我市在采用国际标准的领先地位,加快本地标准国际化的步伐。
3、建立我市主要工业行业的技术标准数据库和服务支撑体系,集中引进一批与我市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企业急需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建立相关的查询渠道。构建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家用电器标准体系、汽车零配件标准体系、不锈钢制品标准体系和照明灯具标准体系、铝型材标准体系、陶瓷标准体系、涂料标准体系、纺织品标准体系等我市重点产业的标准体系。根据我市重点产品出口的国家和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贸易技术壁垒研究,建立针对我市重点出口产品的贸易技术壁垒预警系统。
4、拓宽我市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化以及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渠道,争取家电、陶瓷、铝型材、家具、涂料、装备制造、食品饮料、物流等优势行业的企业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研制工作中占主导地位,并通过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争取不少于5个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和15个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设在我市的企业、检测单位和科研机构等。力争每年以我市企业为主导研制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少于15项。2010年前,扶持1-2家能代表我国主导参与国际标准研制的优秀企业,从而整体上提升我市标准化工作的水平。
5、推动我市专业镇、产业集群、产业园区成为标准研制的基地。2010年前,在特色产业和专业镇、产业集群中,扶持30家企业或专业镇推行“联盟标准”研制,统一技术门槛,建立公平公正的技术平台,提高专业镇、产业集群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在我市支柱产业中,扶持10家企业推广“联盟标准”, 支持企业建立联盟,营造区域品牌氛围,从而增强我市企业引领行业发展的能力。
6、建立专利技术与技术标准相互促进、相互转化的机制。研制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及时将知识产权转化、上升为技术标准。
7、改变我市标准化人才匮乏局面。建立标准化人才培训体系,以标准化工作从业人员为主体,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掌握国际技术和经济状况的动向、懂得该领域企业及产业的发展战略和有关国家政府的政策策略等综合知识的标准化人才。每年争取培训标准化人员不少于1000人次。
8、建立标准化从业人员技术交流平台,力争每年举办1-2次以标准化为主题的高层次论坛,提升我市标准化工作的影响力。
三、主要措施和任务
(一)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战略的重要意义,着力提高全社会(尤其是企业)对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战略重要意义的认识,营造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战略的良好氛围。从2007年起,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高水平的标准化讲座,并在9月份“质量月”或10月14日“世界标准日”期间举办大型标准化宣传活动。
(二)2007-2008年,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建立健全佛山市技术标准专家库。制定一批扶持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政策和指导性文件,出台《 佛山市关于推进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的实施意见》、《佛山市技术标准专家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政策,并将技术水平高、取得显著效益的标准研制工作纳入科技成果评定的范畴,对标准研制单位、专业人员给予奖励。
(三)2010年前,建立我市标准化信息支撑服务体系。根据全市产业结构布局的特点,集中引进一批与家电、机械装备、电子信息、汽车配件、医疗器械、新型显示器、金属加工与制品、陶瓷及其它建材、服装、食品等市重点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企业急需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跟踪、研究重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研制工作,及时提高我市的标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此外,建立和完善我市贸易技术壁垒预警机制系统,建立我市重点产品出口国家和地区的贸易预警数据库和查询系统,为广大企业全面了解WTO动态信息提供便捷的渠道;建立家电、机械装备、电子信息、汽车配件、医疗器械、新型显示器、金属加工与制品、陶瓷及其它建材、服装、食品等市重点行业的通报制度。同时,结合我市主要工业产业国际发展现状,不定期举办高层次的标准化技术研讨会,正确引导行业发展。
(四)2008-2010年,推动企业、科研机构等实质性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研制工作,大力推动我市企业、科研机构等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将其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转化、上升为技术标准,利用标准抢占未来竞争的制高点。在我市专业镇、产业集群中,推行“联盟标准”研制,统一技术门槛,建立公平公正的技术平台,提高专业镇、产业集群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五)2007-2008年,增强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沟通和合作,拓宽我市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化以及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渠道。利用国家、省调整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及新设置全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利时间,积极争取国家(行业)、省专业标准化组织在我市企业、科研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等设立秘书处,掌握标准制定的主动权。争取不少于5家的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分技术委员会),不少于15家的广东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设在我市的企业、科研检测单位。
(六)2009年前,推动企业成为标准研制的主体,专业镇、产业集群区域和产业园区成为标准研制的基地。通过培育我市标准技术服务机构,扶持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服务机构做强、做大,充分发挥技术机构在政府和企业间扮演桥梁和纽带的作用。着手编制家电、机械装备、电子信息、汽车配件、医疗器械、新型显示器、金属加工与制品、陶瓷及其它建材、服装、食品等市重点行业的标准体系。2007年起,以建设“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为切入点,每年挑选家电、机械装备、电子信息、汽车配件、医疗器械、新型显示器、金属加工与制品、陶瓷及其它建材、服装、食品等市重点行业的企业开展技术标准试点工作,重点帮扶试点行业的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化体系,引导其将标准化与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有机结合,资助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研制工作。
(七)2010开始,全面推进我市工农业重点主导产品的技术标准实施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
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产品技术标准战略的推进和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牵头抓宣传发动工作,联系新闻媒介积极宣传标准化知识,及时报道标准化事件;负责组织举办每年的大型标准化宣传活动及高水平的标准化讲座;组织、协调标准化技术机构负责国际标准跟踪平台、技术标准研制平台和出口产品贸易技术壁垒预警系统三大平台的建设;组织、协调标准化技术机构和有关职业技术院校开展标准化技术人才的培训。
(二)科技部门负责积极抓好技术创新、标准创新,鼓励专利申请,强化产业专利保护,推动企业加强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形成以专利为主的自主知识产权,构筑起技术标准扎实的原始基础,为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农业部门负责牵头抓农业标准化工作,做好无公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会同质监部门有计划地为佛山特色的农产品制定标准,指导农业企业推行标准化生产。
(四)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会同卫生、工商和质监等部门抓好食品安全卫生的监管及相关强制性标准的宣贯工作。卫生监督部门负责饮食企业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
(五)经贸、旅游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商贸、会展、旅游、餐饮行业服务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积极引导商贸、会展、旅游、餐饮行业企业自觉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会同质监部门对强制性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六)宣传、发展和改革、科技、民政、财政、建设、交通、环保、公安、税务、工商、药监、检验检疫和海关等部门要积极支持标准化战略的实施。
(七)各行业学会、协会、商会、科研、检测等中介组织要通过讲座、培训、合作和提供技术咨询等方式积极指导企业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战略。
(八)各区、镇(街道)要积极配合上级政府和部门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战略,积极引导和组织企业加强标准化建设。
五、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战略的奖励办法
(一)市奖励经费来源。市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战略奖励经费在市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二)市奖励经费用途
1、市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奖励、资助公共服务、基础和共性技术等标准化科研项目的研究。
2、市每年安排250万元,用于扶持建设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及WTO/TBT的跟踪和研究平台。
3、市每年安排600万元,用于扶持家电、机械装备、电子信息、汽车配件、医疗器械、新型显示器、金属加工与制品、陶瓷及其它建材、服装、食品等市重点行业标准体系的编制工作。
4、市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补贴标准化技术人才的培训。
(三)市奖励经费发放条件
申请奖励、资助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佛山的产业发展政策和方向,并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有利于提升佛山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
3、有利于加快自主创新成果实现产业化;
4、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的结合,增强佛山的核心竞争力;
5、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循环利用效率,促进节能降耗、加强环境保护、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和保护人体健康等。
(四)市奖励经费的申报、审批和监督
1、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专项资金的年度计划,受理和审核资助项目的申报。市经济贸易局参与资助资金年度计划的制定和资助项目的审核。市财政局负责审核专项资金预算审核和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2、资助资金每年度发放一次。凡2007年1月1日后实施的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完成的年度内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资助的申请。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每年度第一季度,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市经济贸易局对上一年度的资助资金申请项目进行审核,报市政府审批。
3、申请资助资金的单位应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佛山市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战略资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与申请资助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发布的标准文本; 国际标准提案和该提案对相关产业有积极意义的说明材料;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复印件;采用国际标准标志证书复印件;申请国际、全国、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资助经费的,应提交国家或省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
4、资金的监督管理
(1)申请资助的单位应据实报送申请材料。对于骗取资助资金的,市财政有权追回其已取得的款项,并在3年内取消其申请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经济贸易局、市财政局应于年度终结后3个月内联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评价,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经济贸易局和市财政局可以根据本办法共同制定对奖励、资助资金进行评价、跟踪、管理的相关细则。
(五)关于区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战略奖励经费
1、各区按属地原则,对获得国家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的企业、获得国家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2、各区按属地原则,对获得国家采用国际标准标志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3、各区按属地原则,每年资助3至10家企业或专业镇、产业集群区域开展节能降耗、环保等方面的技术标准战略工作,并在专业镇、产业集群区域推广“联盟标准”。
4、各区按属地原则,对主导或协助(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联盟标准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资金资助。
5、各区按属地原则,对承担如下工作的单位: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承担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承担全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给予一次性资金资助。
区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战略奖励经费的奖励标准、资金资助标准,以及申报、审批和监督规定由各区自行制订。
附件
佛山市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战略资助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申请金额
申请原因
附件目录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经济贸易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市政府意见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附件10:
关于推动品牌输出的实施意见
及其奖励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十次党代会和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加快体制、机制、管理技术和文化创新,形成自有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最终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标准和品牌,进行品牌输出,并打造成为世界知名品牌,现就推动品牌输出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推动品牌输出的目的和意义
推动品牌输出,目的是促进佛山企业做大做强,利用企业拥有的品牌、专利技术和标准,让他人为佛山企业贴牌生产,从而扩大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份额。这是企业发展的高级阶段和最佳方式。实施品牌输出,有利于企业最大限度地整合和使用外部资源,规避经营风险,降低产品成本,完善价值链,从而拓展企业的发展空间,提升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
二、实施品牌输出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产业强市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主导,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拥有自主品牌、技术专利、参与制定标准、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占有一定份额的世界知名企业,促进我市产业优化升级。
(二)工作目标。到2010年,培育、指导全市300家企业实现品牌输出,品牌输出产品产值达到300亿元。
三、推动品牌输出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开展品牌输出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夯实基础、创造品牌、注册专利、制定标准直至品牌输出,是我市根据国内国际经济发展规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的对企业发展的超前引领思路。要积极推广品牌输出这种在国际上被越来越多的著名品牌企业推行并行之有效的经营模式,加快企业实施品牌输出进程。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刊物、互联网、到企业宣讲、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手段,加强对企业5个发展阶段和品牌输出的宣传,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对企业5个发展阶段和品牌输出的认识,并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和实践,使之更好地引领、推动我市经济发展。
(二)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企业品牌输出能力。针对企业品牌输出工作中面临信息资源不对称以及运作过程中急需各项专业指导的问题,加大服务平台及中介机构的培育和建设扶持力度,为我市企业提供品牌输出的相关培训、业务咨询、法律法规、专项审计、交易资讯、合同签订、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服务,从而规范工作程序,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促进品牌输出工作顺利开展。
(三)大力发展区域品牌,为开展品牌输出提供品牌资源和支撑。第一,根据我市产业集群发展的优势和特点,加大区域品牌建设力度,以产业集群为载体创建区域品牌,以产业集群的形式组织中小企业嵌入全球产业链,促进中小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参与全球产业竞争与合作。第二,提高企业国际化品牌意识,推动企业自有品牌与集群区域品牌相结合,促使企业不仅关注自身的发展,而且要更多考虑周边的因素,积极参与区域品牌建设,共享区域品牌资源,共同维护区域品牌,不断提升区域品牌的价值。第三,积极发挥集群优势,吸纳全球优秀OBM企业。根据全球OBM企业需要寻找优秀的符合其要求的OEM/ODM企业,以及地方产业集群的开放型发展需要国际优秀企业的参与这两方面的需求,积极在与国际优秀OBM企业合作过程中提高区域品牌水平,通过本地寻找供应商或本地设立公司等形式吸纳企业到集群中来。第四,加强产业集群建设规划,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集群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使产业集群成为聚集众多优势品牌的蓄水池。
(四)积极开展品牌运营,提升“佛山品牌”影响力。指导企业在营造强势品牌的基础上进行品牌运营,更好地发挥强势品牌的扩张功能,促进名牌产品的生产经营,使品牌资产有形化,实现企业长期成长,不断提高企业的品牌价值。引导企业对自主品牌的运营制定纲要性规划,重点提升企业自身的研发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通过在各地设立品牌连锁店、专卖店、经销点等方式扩大市场占有率,完善销售网络,不断提升产品的附加值。采用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在各种经贸活动中,创造条件为佛山品牌企业进行宣传。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营造品牌发展环境,提升“品牌佛山”形象。在开展品牌输出工作中积极探索贴牌生产的各种形式(OEM、ODM、OBM),开展全方位的品牌经营方式。总结和推广成功企业的经验,引导更多企业开展品牌输出。
四、加强品牌输出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市成立推动品牌输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工作,共同推动品牌输出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