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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的通知

  5.城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总投资6.906亿元。其中环城防护林带0.156亿元,市辖区建成区绿化3.1亿元,县级市、县城建成区绿化3.65亿元。
  6.村镇绿化工程总投资0.504亿元。
  7.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
  总投资1.48亿元。其中中幼林抚育1.266亿元,低质低效林改造0.214亿元。
  8.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总投资0.66亿元。
  9.经济林总投资1.095亿元。
  10.园林绿化苗木及花卉总投资2.826亿元。
  各工程投资详见附表27。
  (三)年度投资计划
  规划总投资20.091亿元。其中2008年投资3.014亿元,2009年投资4.017亿元,2010年投资5.023亿元,2011年投资5.023亿元,2012年投资3.014亿元。分工程年度投资详见附表28。
  二、资金筹措
  (一)各级财政对规划建设的投资预测
  1.省级以上财政对规划建设的投资预测
  按照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今后五年省级以上财政对林业建设的总投资为130.74亿元(其中国家86.64亿元,省44.10亿元)。2002年-2006年省以上财政对我市林业的总投资为1.49亿元,占省级以上总投资的比例为6.2%,2007年省级以上对新乡林业的投资为0.43亿元。从2008年开始今后5年,争取省级以上对新乡林业的投资将达到8.11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40.37%。
  2.市本级财政对规划建设的投资预测
  2002-2006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为71.76亿元,年平均增幅为12.2%,2007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计23.72亿元。按照省规划测算依据,2007年以后省辖市本级财政财政支出按全省目前递增率的65%,即8%,预测今后五年市本级支出为150.29亿元,按照1.8%的比例,市本级对规划建设的投资将达到2.71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13.49%。
  3.县级财政投资预测
  2002-2006年全市县级财政支出为152.72亿元,年平均增幅为25.2%,2007年全市县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为56.68亿元。按照省规划测算依据,2007年以后县级财政财政支出按全省目前递增率的65%,即16.4%,预测今后五年县级支出为457.37亿元,按照1%的比例,县级对规划建设的投资将达到4.57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22.75%。
  (二)吸引社会资金预测
  完成规划建设任务,除各级财政投资15.39亿元外,需吸引社会4.7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23.39%。其中,已经签约实施的日本政府贷款项目5年投资0.73亿元;国内贴息贷款5年预计可达3亿元;通过林权制度改革、政府资金扶持等政策和经济措施,吸引林农、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建设单位(个人)自筹资金0.97亿元。
  三、效益分析
  规划任务完成后,每年将产生综合效益总价值66.35亿元。其中生态效益价值为48.02亿元,经济效益价值为12.01亿元,社会效益可计算价值为6.32亿元。
  (一)生态效益
  规划任务完成后,新增森林每年可固定二氧化碳123.1万吨,效益价值为4.03亿元;释放氧气76.5万吨,效益价值为7.65亿元;减少土壤流失总量298.49万吨,减少土壤肥力流失量16.24万吨,保育土壤效益价值为2.03亿元;涵养水源效益价值14.78亿元;增加土壤肥力效益价值0.38亿元;农田防护效益价值为2.96亿元;保护生物多样性效益价值为10.4亿元;森林游憩价值为1.75亿元;吸收二氧化硫、氟化物、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分别为841万公斤、25.14万公斤、42.69万公斤,滞尘10.95亿公斤,增加负离子533.46亿个,净化环境效益价值为1.76亿元;城市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市、县(县级市)建成区绿化规模5.2万亩,村镇绿化工程规模12万亩,将新增城镇林木693.73万株,节能减排效益价值2.28亿元(其中节能效益价值为1.72亿元,减少发电排放厂排放的二氧化碳15.61万吨,效益价值为0.51亿元,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4100万吨,效益价值为489万元)。
  综上所述,规划任务完成后,新增森林将产生年生态效益价值为48.02亿元。
  (二)经济效益
  1.木材价值山区生态林体系建设工程、防沙治沙工程中,人工造林地年均蓄积生长量0.6立方米/亩,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地年均蓄积生长量0.2立方米/亩。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城市林业生态工程的环城防护林带和城郊森林、村镇绿化工程中,林地年均蓄积生长量0.8立方米/亩。中幼林经抚育后年均蓄积生长量增加0.2立方米/亩,低质低效林改造后年均蓄积生长量增加0.4立方米/亩。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年均蓄积生长量1.35立方米/亩。出材率按平均65%,木材平均价格610元/立方米,薪材价格300元/立方米。
  根据以上标准推算,则规划完成后,年均增加木材价值5.56亿元。
  2.生态能源林生物柴油价值
  新建生态能源林8万亩,进入盛产期后,年产生物质柴油1.07万吨,年产值0.48亿元。
  3.经济林产品价值
  新建经济林基地7.3万亩,进入盛产期后,则年新增经济效益2.2亿元。
  4.园林绿化苗木及花卉价值
  新建园林绿化苗木花卉基地4.71万亩,建成后,则新增经济效益3.77亿元。综上所述,规划任务完成后,将增加直接经济效益12.01亿元。同时将促进林下产品、林副产品及二、三产业发展,产生巨大的间接经济效益。
  (三)社会效益
  规划全面实施后,将新增就业岗位5.27万个,按年人均工资1.2万元计算,新增就业价值达到6.32亿元。同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加强了森林博物馆、自然保护区、城市园林等一批森林文化设施的建设,保护好旅游风景林和革命纪念林,为人们了解森林、认识生态自然提供场所和条件,让更多的人知道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生物圈等对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性,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价值观深入人心。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战略,省委、省政府决定在五年内实现林业生态省的建设目标,新乡市林业生态建设是实施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和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各县(市)、区要成立实施规划的组织机构,把林业生态建设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规划落到实处。一是按照省、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的要求,科学编制本辖区的生态建设规划,规划要经过同级政府审批,并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进行年度考核,逐年将规划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山头地块;二是党政领导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工作,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三是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大力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四是林业部门要切实做好种苗培育、规划设计和科技服务与指导等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种苗和技术支持。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办法,认真组织好检查验收,做到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确保工程质量。
  二、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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