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卫生局关于卫生系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
(湖卫〔2007〕63号)
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省、市和我局“五五”普法规划,根据湖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关于“湖州市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意见》(湖司〔2007〕21号)精神,结合实际,决定在我市卫生系统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以下简称“法律六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本局“五五”普法规划,以“弘扬法制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本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监督、依法保护群众健康权益;引导管理相对人加强卫生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提高他们法律素养和水平,为推进湖州“法治建设”,顺利实施我市“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一是大力开展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教育,促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二是大力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努力使卫生工作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和谐。三是通过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四是大力开展医疗卫生法制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卫生工作环境。
(二)主要内容
1、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和完善机关公务员学习制度建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局机关学习日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使全体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强化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依托局党校、机关学习园地等阵地,建立机关公务员学法平台,把“法律进机关”活动列入机关作风年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机关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做好《“法治浙江”干部读本》和《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五五”普法指定读物的学习和考核。积极参加评选“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活动,争创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