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工程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7〕204号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工程的通知》(川办函〔2003〕160号)、《四川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川人口发〔2006〕41号)和《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川人口办发〔2007〕10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就我州全面实施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稳定低生育水平,不断提高人口素质,综合治理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完善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满足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的需求,提高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全面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
二、规划与目标
(一)规划。
“十一五”末90%的县市创建为州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择优向省推荐,力争70%以上的县市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30%的县市成为国优县。
(二)目标。
1.领导重视好。各级政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行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人口问题实施有效的综合治理。
2.政策导向好。通过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奖励、优待和社会经济政策,在引导和推动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中发挥利益导向机制作用。
3.依法行政好。计划生育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划生育部门和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4.服务质量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综合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形成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工作机制,育龄夫妇普遍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
5.民主管理好。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落到实处,群众广泛参与计划生育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及其他群众组织独立有效地开展计划生育各项活动,基本实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