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由国寿凉山州分公司拟定“国寿保险村”管理办法。指导保险公司、业务员、监督员在“保险村”开展工作。管理办法详细说明创建“国寿保险村”的目的、保险村监督员的职责、日常管理以及服务承诺和奖惩办法等。
三、保险公司是“国寿保险村”创建活动的主体
国寿凉山州分公司及各县市各级保险机构作为创建活动的主体,要积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支持,加强业务管理,创新工作方式,努力开拓农村保险市场,为农民提供强有力的保险保障。
(一)加强与基层政府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合作。在推动农村保险的初期,要在乡镇政府、村委会的支持帮助下广泛进行保险宣传,开展保险业务,增加保险的信用度,使农民更容易接受保险,更快认识到保险的作用,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高度重视和加强农村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农村业务的规范化管理,不仅是有效控制和化解农村业务风险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有利于保险公司在农民中树立良好的守信誉的企业形象。中国人寿凉山分公司各支公司要大力发展乡(镇)营销服务部,逐步完善农村服务网络,加大对农村保险营销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村营销员素质,提高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为参保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正确认识拓展农村市场的优势。农村业务员一般都在熟人间展业,如果有不诚信或对保户不负责任的行为,会直接影响自己在村民中的声誉。因此农村业务员信用度较高,脱落率通常较低。我公司要在实践中不断的研究农村市场,增强农村业务持续发展能力,树立拓展农村市场的信心和勇气。
(四)投入保障高收费低适合农村特点的险种。自从我国商业保险体系开始发挥作用以来,不少人从中获得保障。然而在农村,病无所医、老无所养的问题依然存在。保险公司要按照川办发〔2006〕20号文件精神,大力发展农村养老补充商业保险,提高保障水平,充分利用国寿信息技术、资金账户管理、理赔查勘的优势,积极争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基金管理,配合政府相关部门防止基金管理产生的风险,同时积极开展商业补充医疗险;大力开展低费率、高保障的农村人员和外出务工农民意外伤害保险;积极发展中小学生平安保险,提高参保率,为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服务。
四、“国寿保险村”创建活动的方法和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