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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开展创建“国寿保险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案的通知


  通过开展创建“国寿保险村”活动,向广大村民宣传普及保险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为农民群众提供各种人身保险保障,不断增强村民的保险意识和参保积极性,解除他们老无所养、病无所医、残无所助、因病因残返贫致贫的后顾之忧和当前农村中“养儿防老”的习惯,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村民抵御各种人身风险的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构建和谐凉山作出贡献。

  二、“国寿保险村”的运作和管理方式

  “国寿保险村”实行市县级支公司与乡镇保险营销服务部两级管理,以乡镇保险营销服务部管理为主,其运作和管理方式具有以下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特点:

  (一)村委会选定业务员,每个“国寿保险村”一般聘用3名以上保险营销员。业务员的选任由村委会集体决定,要求业务员在品德、人际关系、业务能力和文化程度等方面达到一定标准,在经过保险公司的专门培训后,取得保险代理资格证。

  (二)详细掌握村民家庭情况。由选拔出来的业务员逐户进行调查,摸清各农户家庭情况,掌握其对保险的需求状况和投保的可能性,有针对性地进行展业,提高效率。

  (三)建立村民保险档案。随时登记各户新增人口、死亡人口、家庭结构、经济状况、风险记录、理赔情况、再投保情况、同业投保情况等。

  (四)以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利用村委会各种会议开展保险宣传;业务员逐户登门发送宣传资料;利用广播宣讲保险知识和案例,公布理赔情况,以典型案例引导村民领会保险的好处;把电影送到乡村,配合基层党政组织,将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农村科普知识与保险科普知识有机结合起来;书写墙体广告,营造保险氛围;举行“国寿保险村”揭牌仪式。通过喜闻乐见的方式,在村民中迅速普及保险知识,让农民知晓保险业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从而增强保险意识,提高投保意愿,增强投保经济基础,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五)每村聘任1名保险监督员。保险监督员由村民委员会开会选定,拟聘人员须人际关系好、道德品质优、业务能力强,一般由一名村委会成员兼任。其主要职责:监督业务员的展业行为,杜绝虚假宣传和误导欺骗;协助公司进行案件勘查,预防骗保行为;监督公司理赔速度和质量。同时保险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督员进行学习、交流,总结管理经验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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