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益蓉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建民 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朱秀萍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侯金森 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麻世忠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若健 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玉珉 市郊区工作办副主任
薛 亮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耀民 市水务局副调研员
杨高歧 嘉峪关军分区副团职干事
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播电视局,由王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普查工作。
(二)明确职责。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按照本次普查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技术支持,配合各级普查工作机构做好我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建设、交通、水利部门要负责提供涉及文物的有关房产、道路、水利工程等档案资料。国土、规划部门要负责提供涉及文物的土地利用规划、地形地貌测绘和建设规划图纸;统计部门要负责做好文物普查数据资料的分析、管理和发布工作;民政、民族宗教、城区、郊区工作办等单位和酒钢公司、铁路系统及驻嘉部队,要配合做好革命文物、民族宗教文物、遗址等各类文物的专题调查。
(三)保障经费。全市文物普查所需经费由办公室分年度拿出预算方案,市财政审核安排。
三、落实文物普查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制定方案。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具体的普查工作方案,明确普查内容和工作目标。本次普查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内容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现已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的量化指标、环境与保存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等进行复查、登记。普查时间从2007年4月开始,到2011年12月结束。
(二)加强培训。在组织参加国家、省统一培训的基础上,采取“以查代训”、实地采样记录示范等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开展基层普查人员的技术培训,统一普查技术标准,丰富普查知识技能。同时,要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运用信息网络、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数据采集的准确性、文物普查的时效性及文物保护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三)广泛宣传。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文物普查的重大意义和有关要求,结合开设专题栏目对文物普查进行专题报道,重视发挥业余文物保护员的作用,调动全社会参与文物普查的热情,在全市人民群众中形成一次文化遗产价值的认知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