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德昌县德州镇为社区建设示范镇称号的决定
(凉府函[2007]1号 二OO七年一月四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德昌县德州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有关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指示精神,按照《凉山州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镇)及示范社区命名暂行办法》,积极开展社区建设示范镇的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其特点是:领导重视,认识明确,工作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社区社会管理和服务平台初步建成,社区党的建设工作和居民民主自治建设健康发展。经州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的验收组验收确认:德昌县德州镇达到了凉山州社区建设示范镇的标准。为鼓励先进,推进我州社区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决定授予德昌县德州镇为“凉山州社区建设示范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