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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峪关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切实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镇、村要将村民住宅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中,结合乡村道路、能源、水利建设、农村电网改造等村镇建设和改造,使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消防通讯建设等与之同步实施。一是完成镇区总体规划的乡镇,消防规划的编制与审批率达100%,并抓好规划的实施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检查。二是设有自来水管网的各村组在主要道路上要设置消火栓,并配备消防水带两盘、水枪一支,确保发生火灾时有足够的消防用水。三是在建设新村以及新房时,按照消防要求总体规划,并且号召鼓励村民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并留出适当防火间距,逐步提高农村建筑的防火抗灾能力。
  (三)积极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成立村民联户联防组织,组建村民志愿、义务消防队,配备一台8匹的手抬机动泵和400米水带、2支水枪和适量的移动式灭火器,适时开展经常性训练、演练,由各乡镇和市水务局负责在农村每个村队建设一口消防水井或专用消火栓,切实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
  (四)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作用,广泛发动新闻出版、民政、农业、司法、教育、文化、旅游、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方面力量,将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中小学素质教育、创建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户等活动,加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一是研究制定农村防火公约,积极动员村民参加,村民委员会监督执行,村民有遵守公约的义务,从而达到“走群众路线,群防群治”的目的。二是强化村民消防法制教育,将消防法制宣传纳入到普法内容。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放火罪、失火罪的侦破力度,严厉惩处纵火分子,坚决遏制农村火灾多发势头。三是强化对农村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大力开展消防宣传“进农村、进学校”活动,向中小学生免费赠送消防安全知识读本,与学校领导加强联系并派人员上学校讲解消防安全知识。四是强化对农村妇女的消防宣传教育。引导妇女认识消防安全对家庭的重要性,通过她们自我的认识影响孩子和村民加强火灾防范工作。五是充分利用乡村阅览室、文化站、宣传栏、宣传板报和乡村广播等宣传阵地,对村民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七是利用乡村老人活动中心以及群众集会、祭祖、庙会等村民群众人员流动大的时机,在大力开展火灾危害性宣传的同时,结合农村火灾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并在村内人员主要流动地段设置消防宣传栏、宣传牌,在驻村企业和旧木屋区等火灾荷载大的地域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有条件的镇村可组建义务消防宣传队或装设乡村广播,定期开展宣传,努力提高乡村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火灾事故能力。
  (五)大力整治农村火灾隐患。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动村民委员会防火、灭火的积极性,并充分发挥乡镇公安派出所的作用,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做好火灾隐患登记备案,实施跟踪复查。在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和备耕、收获季节,要根据农村经济条件,分清轻重缓急,实施重点检查,切实加大对农村草垛、养殖、种植场所、房屋毗连区、电力线路以及乡镇企业等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对火灾危险性较大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努力减少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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