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控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引导企业引入现代管理手段和管理模式,逐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营造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避免或减少产生危险源和危害因素的环境,在风险预警期内能快速、有效地控制或消除危险源和危害因素。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预警体系、全民防范体系、社区安全体系、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等统一到风险管理和控制系统,建立全面有效、快速灵便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和事故风险控制体系,遏制和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国家《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以及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实行安全费用提取和风险抵押金制度,做到足额提取,专户核算,专款专用,逐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自我规避和自我约束机制,增强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综合监管和综合治理
11.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安全投入、科技进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认真解决影响我市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重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积极出谋划策,指导整改落实。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科学方式和有效途径,理顺综合监管与部门监管、行业管理的关系,健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各级安委会和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参谋、协调和指导作用,建立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间联席会议、情况通报等制度,在切实消除和解决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
12.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
(1)道路交通。公安、交通部门要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治理超限、超载,深化大货车、集装箱车、公交车和出租车、施工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等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年内完成由市和相关区市政府各出资1000万元建设的204国道智能监控信息系统工程;推进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或行驶记录仪监控系统;推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监管。
(2)水上交通。海事和交通部门要继续抓好渡口渡船、低质量船舶和防碰撞、防泄漏等专项整治。督促相关部门和区市政府加强乡镇非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