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生猪标准化生产的实施意见
(龙政综〔2007〕4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标准化生产是现代农业的重要基础,是农业“五新”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证。为推进我市生猪产业标准化、现代化,由畜牧业大市向畜牧业强市发展,根据国家农业部《畜牧业标准建设规划(2004-2010年)》和龙岩市《2006-2010年农业标准化发展规划》,结合我市生猪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生猪标准化生产势在必行
我市是畜牧业大市,生猪养殖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支柱产业。2006年生猪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29.9%、生猪收入占农民现金收入21.1%。2007年预计生猪出栏565万头,其中外调380万头,生猪业产值57亿元。
面对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新形势、市场竞争的新挑战、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我市生猪生产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一是根据生猪产业发展规划,生猪出栏量已接近600万头,承载量已趋于饱和。二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大中城市纷纷实行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对生猪产品质量要求越来越严格,市场竞争将越来越激烈。三是近年来,国内外的禽畜疫病种类不断增多、传播速度不断加快,动物疫情形势日趋严峻。四是养猪业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我市生猪产业要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按照现代畜牧业的客观要求,转变发展方式,通过实施生猪标准化生产,实现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高。
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并实施了县乡村三级畜牧业发展布局规划。全市有年出栏生猪100头以上规模养殖专业户(场)12000个,其中年出栏1000头以上1183个。全市有生态养猪场7600个,生态养殖比例达59%,其中有73个规模猪场通过无公害认证、年出栏无公害生猪45.4万头。全市有1个市级瘦肉型猪原种场、9个县级瘦肉型种猪扩繁场、24个种猪场。年加工生猪200万头的森华肉制品加工项目一期生产线已建成投产。建立了由8个兽医化验检测中心、9个省际边境动物防疫检查站,市县乡村四级防疫机构健全、队伍完善。全市有规模饲料生产企业25家,其中年产万吨以上18家。已建成了全省规模最大的闽西饲料交易城。2001年以来,先后制定实施了瘦肉型猪标准综合体、长汀远山无公害生猪技术标准体系、远山无公害生猪质量管理手册、槐猪无公害饲养标准。万龙种猪场实施了省级生猪标准化示范基地场建设。我市实施生猪标准化生产已具备了较好的基础和条件。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