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龙政办〔2007〕2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市属企事业单位,各大中专学校:
  《龙岩市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龙岩市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任务,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建立龙岩市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 联席会议组成单位
  1、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市经贸委
  2、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发改委、科技局、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教育局、广电局、国资委、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工商局、质监局、地税局、国税局、电业局、气象局、人行龙岩中心支行、总工会、团市委、科协、无线电管理局。
  二、 联席会议工作任务
  1、分析能源形势,研究节能政策与工作落实情况。针对节能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阶段性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决定节能重大行动,提出节能立法、产业政策有关建议。
  2、研究确定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方针和对策,协调解决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审查全市性节能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
  4、听取市节能办和各县(市、区)节能工作汇报,提出需要市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节能和资源节约事项,通报节能工作进展情况。
  5、研究企业节能激励机制和措施、全市性节能奖惩规定。
  6、落实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联席会议任务分工
  1、市经贸委(市节能办)
  负责提出节能立法建议,组织编制节能规划和节能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开发研究计划,贯彻地方性节能标准、节能产业和节能技术投资导向,研究制定节能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高耗能行业市场准入和评定标准、节能招标采购具体办。组织节能企业、节能项目和节能产品认定,组织实施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对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执行节能调度方面政策的情况实施监管。组织实施全市重点节能示范工程建设,安排节能专项资金,组织并监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节能审查,监督节能目标和节能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节能信息交流、宣传、教育、培训,表彰节能先进,指导各地、各行业和企业开展节能。负责推动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降低企业能耗;宣传推广LED、太阳能光伏产品等节能型电子信息产品;推动企业生产符合国家能耗标准的节能型电子信息产品。负责组织召开节能工作联席会议。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